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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丨消费返利骗局“京广和”董事长已经被抓 消费者为何执迷不悟?

2017-07-12 天天315 深度揭秘

      虽然近年政府加大了打击传销力度,但传销经济邪教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遭受严重冲击的情况下,异地拉人头传销猖獗,传统传销转战互联网,庞氏骗局、非法集资与传销手段交织,涉及地域广、人员多、危害大。打击传销任重而道远,反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希望大家携起手来,狙击传销邪教的疯狂蔓延!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请关注反传销协会微信公众平台:lixufcxxh

 

  央广网北京7月11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商家、消费者共享利润分红”、“购物消费后,你既是消费者,也是加盟商,可参与销售利润分红,消费多少返多少,让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创富。”这些话听着耳熟吗?消费返利真能致富吗?

  消费者赵先生介绍,去年年底他发现有一家自称集实体店、微商和电商于一体的电商平台京广和(也叫京广禾)电子商务平台,在他家附近开设了分店,这家平台宣称他们采用的是全新运营模式,就是让每个消费者通过线上消费,线下体验的方式,购买到由工厂生产通过平台直接到消费者手中的商品,并且还能由此获得返利,能让消费者花原本应该花的钱,赚到本来拿不到的利润。尤其这家平台还自称背后有国家支持。赵先生说,他当时的想法是,购买必需品的同时还能创富,这样的“好事”当然不能错过。


  赵先生:“京广和我是在电视上知道的,采访京广和董事长马丽勇,看完了以后就对它有点印象。有一天我开车上街,我就忽然发现这还有一个京广和。进去后,看到满屋都是商品,有上千种商品。然后我问他,怎么消费?他就告诉我,你在我这儿消费多少钱,多长时间后把你消费的钱返回来,这是消费返利,说国家现在允许的。说是抱团取暖,万众创新什么的。我一听都挺靠谱,买东西不花钱,隔一段时间把这个钱还给你返回来。”

  记者:“东西怎么可能白送您呢?”


  赵先生:“不是白送,就叫消费返利。国家有政策是这样,2020达到中产阶级,我看和国家号召的靠谱。我在这消费给我返钱,这不就创业了嘛。而且上百货商场,我去买东西,还给我代金券哪,这不是一样道理嘛。”


  从这以后,赵先生就只在这家平台消费,小到牙刷大到家电,只要这个平台上有,他就都从这个平台购买。直到今年1月份,购买的8万多元的家电,一直没有到货,他才意识到,这是一个骗局。


  赵先生:“7、8万块钱,结果钱付了,家电还没到我这儿,京广和就出事了,返利也没返。”


  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到,深圳京广和电子商务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3日,这家公司的前身是廊坊京广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19日,董事长为马丽勇,这家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2017年1月12日,江西湖口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犯罪嫌疑人马丽勇、庄亚民批准逮捕。


  有消费者到现在却仍旧执迷不悟,对逮捕决定感到不解,还认为京广和公司采用的是一种全新的经营模式,和传销、直销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消费者赵女士介绍,这家公司保证商品货真价实、假一赔十,然后还把每一件商品的利润拿出来给消费者做积分,积分达到2900,就可以参与公司经营利润的分配,分配的标准是以每十天为一个结账周期,每个结账周期内,公司会把所赚取利润的60%拿出来平均分配给每一个消费者,其余40%归公司所有,一直分到4050元为止而且没有承诺时间。


  赵女士:“你累计积2900分就可以成为会员,成为会员60%返利,12个月到13个不等返回来4千多。马丽勇董事长把各个厂家集中到一起,放在平台上,省去了五道中间商,从商家直接到消费者,然后把省下来利润返给消费者。厂家挣20%,京广和挣20%,剩下60%是我们消费者的。”


  以此类推,消费2.9万元,一年就可以返现40500元,消费29万元一年就可以返现40.5万元。


  返利承诺食言,赵女士到现在还没有意识到这是一场骗局,她还埋怨江西湖口县公安局抓错了人。


  赵女士:“我们这些会员在里面消费,都感觉很高兴,什么都有,还有和田玉那些东西,可好了。”


  记者:“在这个平台上消费了多少钱了?”


  赵女士:“有四五十万吧。”


  记者:“你觉得这些商品的价格和商场有什么区别吗?”


  赵女士:“稍微高一点,但是我们愿意,这个钱还能挣回来,消费返利。”


  记者:“您买了四十到五十万的东西,大概给你返多少呢?”


  赵女士:“我倒是没计算过,到5号,15号,25号是自动分红的,我这儿消费多,两千九已经有十个八个了,我也记不住。”


  记者:“你大概拿了多长时间的返利?”


  赵女士:“就一直到京广和让江西湖口县公安局扣押,资金冻结,之后我就没拿到利。”


  和其他消费者沟通后,记者发现赵女士隐瞒了一些实情,或者是她一直就被蒙在鼓里。据消费者王女士介绍,这些“京广和”的销售人员在她成为会员后,还让她发展“下线”,每发展一名投资者,还可以拿到这名投资者投资额的10%作为提成奖励。


  所谓“消费返利”是指厂家或供货商为了刺激销售,提高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而采取的一种商业操作模式。但在发展过程中,一些网站从中看到巨大的投机“商机”,就以“百分之百返利”为噱头,大量吸引会员和加盟商,收取加盟商交纳的手续费和会员费后卷款出逃,或者不卖商品,靠发展下线赚钱。 《天天》315节目近期还接到不少加盟商打来的爆料电话。


  加盟商邱先生介绍,一家名为二码公益的平台,打着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旗号,在全国招代理商,同时还宣称消费多少返多少,消费返利可致富,吸引了全国数万商户和消费者参与其中。今年年初初这家平台突然对外称出现资金链断裂就,目前官网已经无法打开,工作人员至今失联。


  邱先生:“他们公司说消费,你消费5万,返5万。我身边的一个朋友和大连这边的代理商跟我讲,告诉我刷5万的单,投资5万人民币,然后返25万的积分。他们有商户端,有消费者端,通过商户端把5万块钱入到里面,返我25万的积分。我这是少的。全国有很多很多人已经交了几十万元钱,但是什么都没拿着,这几十万也没有了。我为什么相信他?因为本身我也是做金融的,他们公司打的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旗号,在全国以代理商的名义,在每个城市招代理商。并且这个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主任在深圳、重庆开会,和全国的代理商讲,然后通过代理商在当地进行发展。他这个平台80%都是进行刷单的消费。”


  加盟商冶先生从朋友那里了解到冠泽惠购商城在招加盟商,他通过网络宣传、大型推介会等途径了解到,这家公司采取的是“消费返利”的经营模式,对外宣称消费1000返1000。他投入21万加盟后发现,没法靠销售额赚钱,只能靠刷单赚取返利。


  冶先生向记者表示:“我参加了其创业园里的大型招商会,当时也拿了一个县级代理,总共我们打了21万元代理费。一开始很多人都不相信,然后我们就出不来业绩,公司就说要取消代理权限,说我这区域还有其他人想代理。我说怎么办?他让我自己或者拉着朋友去做体验,说白了就是做虚假的单子,收虚假的反馈。体验的过程中,这里面大部分都是自己投资了,总共的21万,返回大概5万就停了。还有,原本里面有积分,每天送积分,每周可提现,慢慢的提现就限制了,提不出来钱。


  目前官网可以打开,但客服电话已经无人接听,工作人员全部失联。


  冶先生:“现在给公司打电话已经打不通了,然后他在网上发了公告说公司已迁至浙江义乌。其他人说已经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后已经受理,但目前没有任何进展。”


  关于这一话题,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以及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共同作出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京广和公司董事长马丽勇2017年1月12日已经被逮捕。有消费者到现在却仍旧执迷不悟,对逮捕决定感到不解,还认为京广和公司采用的是一种全新的经营模式,和传销、直销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何为传销,直销?这家机构的做法是否还涉嫌非法集资?


  邵桐:“对于是不是传销,现在有权威的法律规定,那就是2005年8月10号国务院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及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然后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那么,这就给整个传销的非法经营活动给予了明确的定义,其中心思想在于组织传销的人员是否通过层层下线,以满意其销售业绩为依据来计算和给付报酬。如若存在这样的情况,那它就是符合上述规定的传销活动,而不是合法的经营的直销活动。”


  经济之声:这些案例中提到的这些商家的做法,是否都是在假借销售商品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


  芦云:“首先,他很明显在通过上下线的发展,通过相应的业绩回报去实现最终的承诺。其次,他不符合日常消费的根本目的,也就是说,他实际上是打着投资的旗号去吸引消费者。再者,他所谓的各种返利承诺,很多只是空口无凭,并没有实际履行。所以,由此判断其涉嫌到一些金融犯罪,甚至非法集资的行为。”


  经济之声:目前这种直营,加盟消费返利骗局遍布全国各地,消费返利骗局为什么会有如此旺盛的“生命力”?


  邵桐:“我认为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对这种不管是传销还是非法集资的行为,目前法律层面上存在一些空白、模糊地带,那么,这些空白和模糊的地带需要立法机关以及相关司法机关作出努力,来解释、弥补以及澄清。这样的话,在法律制裁的依据上才能够健全和完整。其次,投资者、消费者应在进行投资、消费前先了解相关的法律,通过各种渠道搜集一些现有的案例,在进行投资、消费前先给自己树立好防火墙。如此一来,我相信大多数的投资者和都能避免被这些非法活动所欺骗。”


  经济之声:一些消费者钱货两空,有的加盟商损失了数十万,这些钱还有办法追回来吗?


  邵桐:“第一个案例,如果说经过法院的审理,确实这个公司以及他的法定代表人等涉嫌违法犯罪,最终被判刑的话,那么他的所有的返还的资金都要从他冻结现有的冻结账户当中予以发还,但是能否足额发还,还要看账户中的资金情况。”


  芦云:“消费者、加盟商在手头证据有限的情况下,最好是采取这种集体诉讼的方式为好。大家来共同的去搜集一些证据,共同的去进行一个维权。”


  经济之声: 目前在不少地方,消费返利骗局仍然在上演。如何认清骗局?如何根除这些骗局?


  芦云:“对于目前这种骗局高发的态势,首先确实需要在立法层面加以完善,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予以重视;其次是在执法和监管的层面,在进行运营和操作时一定会需要借助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备案以及手续,那么,有关部门应在执法上加强监管,加强执法力度;再者,如果案件已涉及到刑事犯罪或相应的民事责任,侦查机关与司法部门应严惩不贷,同时要加强相关技术手段的支持。最后,消费者要加强自身的防范意识,对于这样花样翻新的骗局要做到‘不听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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